千人以上学校须设专门安全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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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将校园安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千人以上学校须设专门安全机构
2007-04-14
哈尔滨市教育部门日前召开综治安全信访工作会议,要求1000人以上的学校必须成立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学校安全。
哈尔滨市将综治、安全、信访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逐级签订责任状,层层分解任务。对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治安问题的单位实行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将工作成效与责任人的政绩考核、奖惩以及单位评优等挂钩。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健全完善综治、安全工作领导机构。
据悉,为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整治监控,哈尔滨市将加大学校重大危险源排查、监控、整治制度,对学校存在的危房、楼道狭窄、学生宿舍火源电源、食堂食品卫生、师生饮用水等可能造成师生伤亡,以及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并立即整改。对暂时解决不了的,将列入监控重点并指派专人进行监控。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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